top of page

​一般規定

  • 患有癲癇症、漢生病、精神疾病、法定傳染病 ( 如開放性肺結核......等不適宜激烈運動之病症)、施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 條所稱之毒品或懷孕者,不得報名。隱匿不報,而於活動中致生事故者,由參訓學員及家長自行負責。報到後發現有不得報名之病症者,主辦單位即核予退訓。

  • 患有心臟病、氣喘病等,在自行評估身體狀況後,可以參與本活動。請主動告知主辦單位,我們會盡力給予相關的協助。相關藥物請自行攜帶,主辦單位不再另行準備。

  • 報到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、健保卡,並自行妥善保管。

  • 若學員於營隊其中有部分時間無法參與活動,請於活動開始前,事先主動向主辦單位提出。並且自行告知家長,主辦單位不再另行通知。

  • 學員報到時,須以整齊、簡單、樸實之穿著,請勿穿著奇裝異服報到。

  • 如有對飲食特殊的禁忌或過敏,請主動告知主辦單位,主辦單位不再個別通知。

bottom of page